垃圾分类还须“惩教并举”
时间 : 2021-03-23   来源 : 青岛文明网

  垃圾分类是势在必行的新时尚。1月6日,以《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,青岛市李沧区在九水街道宾川路社区万科观澜小区开展“新时尚”90天垃圾分类习惯养成计划启动仪式。活动开展两个月有余,垃圾分类情况如何,记者进行了探访。(3月18日《大众日报》)

  当前,不少地方正在强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,而且北京、上海、青岛等地还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不少市民群众除了自己能够做到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外,还积极监督他人分类投放垃圾。可以说,垃圾分类逐渐深入人心,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。然而,我们也发现,极少数市民群众对分类投放垃圾的倡议和规章制度并不重视,甚至视而不见、我行我素,故意不分类投放垃圾。对此,我们该如何应对、采取怎样的措施呢?显然,对于这样的“极少数”如果我们一味地说服教育和感化引导肯定是不够的,还必须采取强硬手段予以惩处。

  推动垃圾分类投放,教育引导是前提。近年来,随着各地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,相信不少人对“垃圾分类”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,而且社会公众对“垃圾分类,利国利民”已经形成了一种广泛共识。尤其是疫情之下,推动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更是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。但是,由于乱扔乱倒垃圾、不分类投放垃圾的不文明习惯是长期日积月累形成的,所以想要在短时间内彻底转变和根除这一陋习并不容易。因此,推动垃圾分类,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思想教育。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垃圾分类的政策法规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;要重点宣讲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通过正反两个方面典型事例阐述垃圾分类的好处,真正使垃圾分类深入人心,成为一种新时尚。

  不过,通过广泛动员倡议、教育引导,尽管绝大多数市民群众能够做到积极响应和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,自觉做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,但在实际操作中总有极个别少数屡教不改“顶风上”,故意不分类投放垃圾。那么,对于这样的“恶意行为”,仅教育引导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,必须得施以强硬手段、给予相应的惩处措施。比如成都市,近日对在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法规之后依然混投生活垃圾的行为,开出了“首张罚单”,此举不得不说是对混投生活垃圾行为者的一种教育和震慑。

  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是一件大好事。但要想把这件“好事”办好并不容易,既要感化教育、循循善诱,也要施以威严、严厉惩处。只有惩教并举,才能够使垃圾分类内化于心、外化于形,真正落到实处。(晴空)

(责任编辑:兰玉立)